冀建質安〔2019〕5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石家莊市園林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現將《2019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2019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國家和我省節能減排、大氣污染治理等要求,抓好重點,突破難點,創新亮點,大力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力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著力提升建設科技、綠色建材、行業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標
——籌備并成功舉辦第23屆國際被動房大會;
——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60%;
——建筑節能、建設科技、綠色建材、行業信息化工作取得新進展。
三、工作重點
(一)建筑節能
1.籌備好第23屆國際被動房大會。認真組織和統籌安排,深化細化大會籌備總體方案,建立暢通高效的工作機制,強化重點工作督導和責任落實,全力保障大會成功舉辦。
2.強力推進全省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分類施策,重點抓好省級示范工程,強化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工作指導,督促相關市實現示范建設項目零的突破。編制超低能耗建筑評價、能耗檢測標準。
3.繼續抓好建筑能效提升相關工作。嚴格執行城鎮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因地制宜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修訂《河北省建筑節能門窗工程技術規范》。
(二)綠色建筑
1.依法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抓好《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貫徹落實,印發宣貫工作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2.強化評價和規劃的引導。制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評價工作要點,以評促建,提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設水平。編制《河北省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導則》,指導各地提高規劃編制質量。
3.服務雄安新區綠色發展。抓好《住房城鄉建設部與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戰略合作協議》中關于開展“綠色建筑發展示范區”建設相關工作的落實。
4.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抓好綠色建材標識評價工作,拓展評價產品種類。加強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信用體系建設,轉變管理方式,提升監管水平。
(三)建設科技
1.積極開展科技示范創新。圍繞推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抓好超低能耗建筑技術、裝配式建筑技術、行業信息化技術和住建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等示范建設,完成一批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提高工程建設科技含量。
2.開展共性關鍵技術攻關。抓好《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科技創新“十三五”專項規劃》落實,著力在城市功能提升與防災減災、市政基礎設施、城鎮生態環境、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建筑產業現代化、行業信息化技術、園林綠化技術等方面,開展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3.加強行業信息化建設。出臺《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三年(2019-2021)信息化工作方案》,推動行業信息化體系建設。制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息化管理辦法》,規范建設和管理工作。
4.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開展專題研究,出臺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指導意見,引導各地加大推廣應用力度,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責任。把落實監管責任放在重要位置,依法厘清部門及人員職責,明確監管標準,大力實施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創新,不斷提升履職盡責能力。
(二)強化政策激勵。充分發揮各地工作積極性,完善資金獎補等引導政策,加大推進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工作的力度。
(三)強化監督指導。組織開展全省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建筑工程材料設備專項檢查,嚴格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執行,督導各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9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發展新型建造方式為重點,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二、工作目標
(一)培育2~3個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組織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提高基地覆蓋率和發展質量。
(二)研究和梳理現有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促進相關企業創新發展,提升技術體系的規范化和適用性。
(三)開展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市(縣)培育工作,組織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累計培育10個左右示范市(縣)。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舉措
(一)編制標準規范。頒布實施《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規范裝配式建筑評價。組織編制《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技術規程》《裝配整體式疊合剪力墻結構技術標準》《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檢測技術規程》,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地方標準體系。
(二)梳理技術體系。開展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研究工作,研究和梳理現有技術體系,分析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明確發展方向和發展路徑,促進企業創新發展,提升技術體系的規范化和適用性,以適應裝配式建筑生產社會化和建設規模化的要求。
(三)強化規劃引導。強化各市與省裝配式建筑“十三五”發展規劃銜接,指導已有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的市深化、細化規劃內容,推動其他市編制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進一步明確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支持政策,指導產業基地合理布局。
(四)推動縣域發展。指導各市推動所轄縣(市)落實省、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要求,出臺相關實施意見,明確發展目標和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推動項目建設,促進縣域裝配式建筑與市區協同發展。
(五)培育示范城市。發揮石家莊、唐山、邯鄲等3個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引領作用。開展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市(縣)培育工作,組織秦皇島、保定、滄州等市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動各地強化組織領導,扎實推進裝配式建筑各項工作。
(六)培育產業基地。發揮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技術服務對接平臺作用,提高現有國家和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發展質量。繼續培育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提高基地覆蓋率,發揮產業支撐作用。積極組織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七)推動項目建設。指導各地明確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建筑中的具體要求或面積比例,推動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和各項支持政策。積極在裝配式建筑中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筑中應用。
(八)加強宣傳引導。維護好“河北省裝配式建筑”微信公眾平臺,展示我省工作和發展成就,轉發國家和外省市工作動態,提高裝配式建筑認知度。組織參加行業培訓會議、舉辦相關政策和標準培訓班,提高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