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供熱辦),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
近年來,我省綠色建筑發展較快,2017年1月22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全面執行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冀建科〔2017〕3號),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區域內申報施工圖設計審查的新建(含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綠色建筑得到全面發展,2017年全省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7.2%。
目前,我省綠色建筑法規建設正在積極推進,綠色建筑將進入依法發展的新時代。各地要充分認識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意義,站在促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嚴格建筑規劃、設計、建設、驗收、運營、保修、報廢等環節管理,加大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技術推廣、產業支撐等支持力度,進一步推進我省綠色建筑發展,確保2020年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超過50%。按照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認真抓好落實。
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繼續落實好《關于全面執行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要求,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在施工、銷售和使用環節載明綠色建筑等級和主要性能指標等。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將綠色建筑內容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并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導建設單位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和選用的技術;設計單位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設計,并編制綠色建筑設計說明或者專篇;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審查;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將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納入監理范圍。
要以節約能源資源、改善人居環境、提升使用功能為目標,對既有建筑進行維護、更新、加固等,積極開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要加強村莊建設整體規劃管理,按照綠色發展要求,組織村莊規劃編制與提升,編制農房綠色建設技術指南和推廣圖集,科學引導農房建設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二、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要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設作為提升建筑能效的重要途徑,作為綠色城市建設優選的建筑,在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節能標準。自2019年開始,全省城鎮新建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項目,在規劃條件中要明確建設一定比例的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設超低能耗建筑全覆蓋的住宅小區,鼓勵超低能耗建筑集中連片建設。目前尚未開工建設超低能耗建筑的市,要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今年年底前力爭開工建設。各市要指導所轄縣(市)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三、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要把裝配式建筑作為我省綠色建造的優選方式,在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同時,實現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繼續把鋼結構建筑作為建造方式創新的主攻方向,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張家口、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滄州市和環京津縣(市、區)率先發展,要劃定一定范圍全面推行裝配式建造方式;其他市、縣加快發展,要明確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建造技術。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要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項目開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示范。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裝配式特別是鋼結構住宅。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在農村地區推廣裝配式低層建筑。要提升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水平,加強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培育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逐步擴大示范范圍。
四、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
積極推進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及時修訂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引導設計、施工單位采用新材料和新產品。實施建筑全產業鏈綠色供給行動,推廣節能門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強度鋼筋等,減少粉塵污染,延長建筑使用壽命。2020年,綠色建材應用率超過40%。編制《河北省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產品目錄(2018年版)》。
加強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綠色建筑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提高綠色建筑科技成果轉化率。大力發展和推廣節地與室外環境技術、節能與能源利用技術、節水與水資源利用技術、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技術、改善室內環境質量技術、施工管理技術、運營管理技術等綠色建筑技術。支持產品設備性能檢測機構、建筑應用效果檢測評估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五、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充分發揮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在綠色建筑發展中的作用。由節能服務企業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企業向用能單位提供相關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企業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通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技術優勢幫助用戶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能源浪費和污染物排放,實現合作共贏。
政府機構要在開展能耗統計和能源審計、摸清建筑耗能底數的基礎上,帶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選取優秀的節能服務公司,對空調系統運行、空調溫度控制、采暖系統運行、新風機組運行、照明燈具的控制方式和運行、公共區域照明的自動控制、生活熱水需求、電梯運行等進行優化改造。具備條件的建筑要全部實行合同能源管理。要與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大力推行智能供熱和定量供熱。
六、研究制定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有利于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格局。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廣力度。抓緊提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住房城鄉建設各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跟蹤分析、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擬定綠色建筑發展計劃,指導和推進綠色建材產品、技術推廣應用。
(二)嚴格目標責任。制定《推動綠色建筑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考核對象、內容、指標、方式、等次及獎懲辦法。對超額完成綠色建筑發展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的,予以通報表彰;對考核等次為“未完成”的,予以通報批評,并不得申報國家和省級人居環境獎、園林城市(縣城)。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工作不力的追責問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要積極協調財政、科技等部門,安排資金重點用于支持與綠色建筑產業發展相關活動,如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研發和推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三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等示范項目建設;推廣裝配式建筑、商品房全裝修等建設方式;開展綠色建筑宣傳培訓、運營評估和統計監測等。
(四)健全標準體系。適應綠色建筑發展新形勢要求,省里將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標準規程,構建各環節、全覆蓋的標準體系。修改完善《被動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設計標準》及相關圖集。編制《建筑用鋼型材標準》《鋼結構建筑圍護結構技術規程》《交錯層積木(CLT)結構應用規程》等。強化建材標準、設計標準、施工標準、驗收標準、評價標準的銜接。請各地認真貫徹實施。
(五)嚴格監督管理。嚴格綠色建筑規劃審查、綠色施工、竣工驗收、綠色運營、綠色拆除等環節的監管。凡未按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實施的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頒發建設規劃許可證。在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凡不具備全面、準確、詳實綠色建筑內容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要加強施工監管,確保按圖施工。對違規建設高能耗建筑、違反綠色建筑標準、建筑材料不達標、不按規定公示綠色建筑相關信息等行為要嚴肅查處。
(六)加強宣傳培訓。要深入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普及綠色建筑科學知識,培育綠色生活方式,報道先進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在項目立項、實施、后評價等環節,有序增強公眾的參與度。加強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技術培訓,加強監督管理、技術支撐、建筑施工、運行維護、能耗統計等的隊伍建設。廣泛開展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不斷提升綠色建筑發展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8日